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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全面推广应用电梯智能管理系统的通知
广州市粤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20 09:31:52    文字:【】【】【

鉴于公司的智能电梯管理系统自2016年至今已经试运行了一年多的时间,大部分一线员工已经掌握了系统的基本功能,并初步展现了该智能管理系统的应用价值。为进一步发挥该智能管理系统的价值,推进公司办公智能化、规范化,决定全面推广应用公司电梯智能管理系统。为了更好地配合该次智能管理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特作出以下几点要求及说明:

一、本次扩大应用的范围及对象:行政部、营业部、财务部、安全部、技术部、乐昌分公司、清远办事处、东莞办事处的所有管理人员(包括办公文员、业务员、辅助员以及一线外勤人员),安装部的管理人员、地监人员、办公文员、辅助员及一线安装班组负责人。注:由于维保部已经在使用该管理系统,进一步的深化应用规范将另文通知。

二、推广步骤。

1、本次扩大应用的所有对象必须全部下载并安装手机端智能管理系统以配合执行本次系统推广。具体的下载、安装方式和软件设置方法、使用方法详见附件《手机终端使用说明》,如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有问题可以直接致电020-81083088-821李声扬。

2、执行本次通知的时间节点及期限:2017625日前必须全部完成下载和安装手机端系统软件,626日至30日为系统运作的熟悉期,201771日起将正式执行公司智能管理系统推广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智能管理系统的执行规范。

1考勤规范:1)全体外勤人员及没有配备考勤设备的分公司、办事处全体人员每天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使用手机终端进行工作考勤签到和签退。2)外勤工作人员同一天要到多个地方进行工作,每到一个工作地点都必须在系统签到,离开时必须签退。3)系统的工作考勤签到及签退记录将作为工作考勤以及外勤车费和路桥费报销的依据(详见附件《标准车费报销申请样板》),如有漏签(签到签退记录不全)或缺签(没有工作考勤记录),将视为缺勤,按照公司相关考勤规定处理,且当次外勤车费和路桥费将不予报销。4)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安装班组负责人。

2现场反馈规范:1)本次推广的对象,如在工作过程中对工作现场情况有反馈信息给公司领导处理的,必须在该智能管理系统里面进行现场反馈,将不再接受微信及电话等反馈形式(属于突发性紧急事故除外)。2)系统的现场反馈记录将视为现场事件处理的唯一电子依据,微信、QQ留言等将不再作为事件处理的电子依据。3)如遇现场突发紧急事件时可先行采用最高效的方式反馈处理,之后12小时内补录入系统。4)所有现场反馈都必须上传相关事件的照片,并尽可能详细全面地描述现场情况,做到有理有据。

3审批流程规范: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工作效率,方便同事提交审批申请,缩短领导审批的时间,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智能管理系统里面提交的申请将与书面提交的申请具有同等的效力。现阶段非财务方面的审批申请,要求大家尽量使用系统的电子申请流程逐步适应无纸化办公方式。

以上为本次公司智能管理系统初步全面推广的内容,请各位同事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尽快适应智能管理系统的使用,争取早日实现公司无纸化办公!

 

                                                广州市粤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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